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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要持有全国通用社保卡。社保卡均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制,卡的颜色、卡号位数均不相同,对持卡人、参保人员跨省、市、区流动极为不便。...
适用范围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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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办公地址惠州,如有其它问题,可电话联系
社保卡激活方式: 1、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即可; 2、定点医院激活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社保卡付款报销,就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3、社保局窗口激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激活业务。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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