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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
先到你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部门,让他给你打印一份社保转移单位(五联的)并加盖公章, 及一份个人账户缴费记录,拿着这些手续到你现在的单位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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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转移需确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同意接收。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返回成都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2、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已在成都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3、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在成都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办理程序: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缴费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医疗保险转入手续: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成都市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是否可以使用,建议您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社保卡内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可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医院使用。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的应用管理规程包括(1)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2)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请条件、申请程序(3)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4)社会保障卡损坏、丢失后的丢失、再发行程序(5)发行机构、持卡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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