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你是属于非法同居的状态,但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任何机关有权对非法同居进行处理,更不要说罚款,如果有这种情况,你...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你违反了你所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由于你再提问当中没有具体说明你是哪个省的,所以我也没办法给你详细解答,以下我会列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处罚,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你是属于非法同居的状态,但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任何机关有权对非法同居进行处理,更不要说罚款,如果有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但是,一般是告不赢.)但是如果是未婚生子这一情况,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我国公民符合生育年龄分别为男22周岁和女20周岁以上,你们属于违法生育.一般罚款的话就看当地的规定了.(觉得多也可以去告,不过还没听过告赢的).而且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上户口还不是要经过计生办.除非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关于未到结婚年龄生子什么处罚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您能够满意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可以明确的是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对于超生家庭来说,“社会抚养费”的实质就是“超生罚款”。 所以所谓罚款然后又交费是不合规定的,完全可以到它的上级部门投诉。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896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