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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新出规定: 1、北京市取暖费开始在部分党政机关进行计量收费试点,并初步计划于2007年—2008年取暖季逐步将居民住宅纳入其中。1月...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热量征收。基本热价1、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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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部《最低工资规定》劳部令第21号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已经正常开始采暖的用户不得自行停暖。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即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一)非分户供热用户;(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二个供热期);(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一、北京取暖费如何缴纳 1、缴纳时间:根据北京政府的官方网站消息,每年的5月1日到12月31日为缴纳当年采暖季的采暖费用时间。 2、缴纳地点:可以直接交给供热单位或者由供热单位委托的金融办机构和物业服务公司。 3、支付的方式:可以直接去服务地点办理缴纳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网上缴纳。 4、违约金:逾期未缴纳,从次年的年初也就是1月1日起开始计算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二、供暖时间及取暖费标准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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