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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是按土地评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关于“在交易时是否一定要改变土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已有...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九零年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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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符合入市条件的划拨用地配置住宅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该地区所在地范围内的基准地价,计算支付转让金,向县政府报告批准后,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对于符合分割登记的配置区,自愿支付转让金,办理转让手续的所有者,通过申请,根据申请处理时的地方所在地范围内的基准地价和该户分割的面积计算应该支付的转让金。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安置房转让手续时,国家土地局核算土地转让金,发行收费通知书,县财政部门征收。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一个是经济适用住宅立项的住宅,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住宅等,批准土地时经济适用住宅批准,该住宅必须在5年内交易,交易时必须支付综合地价的10%。 2、如果房间书上盖了方形章,写着经济适用住宅管理的话,土地转让金的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除,被拆除的人和租赁人设置在使用的房子里。 3、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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