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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用奖金代替加班费。奖金是由于工人的出色表现而获得的奖励。加班费是工人延长工作时间获得的工作报酬。两者的性质不同。因此,如果加班费用被...
奖金是一种工资形式,是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的奖励,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是否发放奖金。但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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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奖金来代替加班费。根据法律规定,奖金和加班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是否发放。而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加班费和奖金是不能相互代替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把奖金当作加班费来发放,其实这是不合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加班工资是法定的,只要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与否。因此单位以发放奖金为由,不给职工发放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单位不能用奖金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薪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薪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300%×加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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