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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租赁合同要解除一般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具体时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定期租赁的,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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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以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租赁期限未约定的; 2、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未书面形式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 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 虽然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强制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由于口头合同举证困难,在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故建议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将权利义务予以确定。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使用房屋、交纳租金的,则认为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仍按照原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后对合同主要条款,如租金、付款方式等进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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