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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社保局提出,由社保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鉴定决定下来后,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携带工伤鉴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申请工伤赔偿;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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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定工伤的,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在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上就是工伤认定结束后怎么办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伤职工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第三人不进行民事赔偿,没有哪个机关会给开具证明。工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判决之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基础上,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的情况。由社会保险机构审核之后现行支付,并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一般是当地社保大楼内或政务服务中心工伤认定科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尽快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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