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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 我于2004年11.13日到东莞一家工厂工作,当时经理说第一个月给1200元的工资,第二个月给1500元(包吃住),试用期三个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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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就业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以看出,工龄应从劳动者就业之日起计算,即进厂之日起。
工龄即参加工作的年限(工作累积龄),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起,退出工作(劳动)劳动岗位,享受退体待遇时结束 工龄真正发挥作用是在建立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现在除机关事业单位外,工作用缴费年限来替代了企业员工只有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交缴费了才计算缴费年限,即使参加劳动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工龄)了,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工龄已经失去了它的光环的色彩了 所以,档案放到何处与在企业上班什么时候开始算工龄没有必然的联系
工厂工资分配办法由企业自主依法制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工厂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工厂的加班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或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基数,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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