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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贴。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排住所的,拆迁...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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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标准备注过渡补助费各县按220元/月/人,市本级按600元/月/人 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 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搬家补助费各县按2000元/户,市本级按3000元/户以上是
房屋拆迁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安置过渡费。安置过度费的标准是根据被拆房屋面积为标准来计算的。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标准提高。安置过渡费的多少,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房屋租金水平不同而不同。
(一)选择货币化配置的,一次按8000元/人报酬。 (二)选择货币化配置或现在(建设)住宅配置方式,从撤销通知之日起10天内签订配置协议提交旧住宅的,按3000元/人奖励20天内签订配置协议提交旧住宅的,按1000元/人奖励20天以上不予奖励。 (3)选择现在(建设)住宅配置需要过渡的,每人每月支付200元的过渡费。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部门的安置通知期限内未入住的,停止过渡费用。 (4)一个设置家庭的一部分人选择货币化设置,一部分人选择现在(建设)住宅设置方式的,以原证明书上的住宅人均面积为基数,其中选择货币化设置的人按规定给予报酬。 (5)选择现在(建设)住宅配置方式的,原《农村住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按照78号令和本意见的相关标准结算。征地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一次结算住房补充差额的,征地公司可以按50%的优惠结算该补充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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