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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了合同对方仍拒收怎么办

2021-07-15
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行为的效果。比如被通知一方是否知道通知内容等有待于发出通知的一方去证明。如果发出通知的一方不能证明这一点,被通知一方可辩解说,邮件来源不明,他可以拒收,或辩解称虽已收到,但收到的物品文件并非发出通知的一方所主张的“解除合同通知”。 二、合同有约定地址,公司如果未收到个人信息变更证明的,合同的约定地址,即为法定人的法定地址,需用挂号信的形式去寄送。只有挂号信的形式,才能作为送达依据的,挂号信是法定的

相关法规

的一种。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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