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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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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官方网站在线申请;2。然后将规定的信息带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3。工作人员接受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查;4。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收据,扫描上传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最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审查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5。每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簿。提交市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6、市主管部门每季度与市规划、土地委员会、民政、区住房安全部门共同核实相关条件。
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房管局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予以审核批示。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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