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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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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未休假可以向公司请求补偿。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除外)。换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公司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薪天数-当年安排年薪天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可以具体分为三种形式: 1、探望配偶;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根据规定,探亲假天数从20到45天不等: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值得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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