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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商社的使用年数是指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年数,一般商社的土地使用权的年数是70年,70年后,国家如果对这块土地有其他用途,就会回收土地使用权,向地面建筑物的剩馀部门赔偿。国家不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应按当时的土地转让金标准向国家缴纳土地转让金。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最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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