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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处理建议最好是通过协商处理,一般来说,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房产,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分割的话...
结婚前买的,名字又是你一个人的,当然是你个人的财产。就算离了婚,也是属于你个人的。即便对方帮你还贷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只要补偿对方支付的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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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是婚前财产,产权属于男方,即使你们共同还贷,其所有权并不会变,仅仅是共同还贷的款项属于共同财产,若分割,也仅仅是均分共同还贷金额。而换房,由于前面已述现住房属于男方财产,且男方并不同意共同共有,所以你想获得50%的产权确实困难,增加份额只能协商。而你名字不加进产证,对你就更不利,不动产公示公信,产证中的权利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
您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或者保留好支付首付借款和月供的相关票据及证明,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婚前购买房产,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出资方,司法实践中处理是房屋归首付款支付方,配偶享有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一方父母的部分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 如果产权人登记为夫妻双方,属于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为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出资一方(另一方隐名还贷),婚后取得产权的,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对婚前出资负举证责任。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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