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约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
1、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立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之时失效。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附条件与附期限都是属于合同的附款,但两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前提的,如果不属于将来的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假设甲、乙之间约定,如果签证下来,我的房子就卖给你,这就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行为,因为签证是将来的事情,能否签下来是不确定的,所以应该是在条件成立的时候,行为才生效,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对于附期限的合同,假设甲、乙之间约定,在12月1日的时候甲出国,届时甲就将房子卖给乙。这里确定了发生的时间,因此在期限届至的时候,这个买卖行为就生效了,该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
答: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也可是一个期间。 附期限的合同中所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前者指以期限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后者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又称为解除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