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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如下: a.所需材料: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b.申请人持1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户籍地村(...
广西计生条例: 第十二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三条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至怀孕三个月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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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夫妻双方均达法定结婚条件,并依法登记结婚; 3.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子女。 办理程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办理机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机关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程序如下:1、本人登记。依法登记结婚并自愿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前需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到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登记。2、孕情检查。登记完毕后,女方持《计划生育服务卡》到办事处计生服务站查体,经检查确系怀孕的方可到办公室办理《服务手册》;3、当面告知。由工作人员宣讲《条例》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手册》使用须知,并要求当事人如实说明夫妻双方的婚、孕、育情况。4、审核。由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当事人出具的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如实填写《手册》。5、发放。将《手册》即时发放给育龄妇女,同时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使用须知》,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6、公示。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资料及流程(以顺德为例:zdfw_new/jhsy/detail.php id=)(1)领表—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一孩儿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各地市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2)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其次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对应的栏目(各地市申请表中“婚育状况”栏目的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女方为本地,男方非本地,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男方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男方为本地,女方非本地,需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女方婚育状况说明栏加注“委托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字样,并加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公章;双方均为流动人口的可在女方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生育一孩登记,凭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和女方居住证即可;户籍在本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户籍在本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申请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意见;单独出具婚育证明的,无需在《申请表》中再签署。(3)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登记表提交至不同办理用户对应的办理地点申请登记。(4)审核发证: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时颁发《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计划生育服务证》,给出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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