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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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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的主要依据是看,夫妻之间确实感情是否破裂的,如果夫妻之间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并且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反之,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还有修复可能的,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综上,一审判离婚是可以上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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