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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赔偿的金额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
1、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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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违反劳动法加班规定,加班超过36小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平均月工作时间)×300%×加班天数。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问题,有如下说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应应约定劳动报酬。 2、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 4、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以及其他多种津贴的,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加付的一倍工资的计算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 前款标准工资难以确定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 (3)岗位、技能工资难以确定的,以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为基数,同时应扣除绩效、奖金和物价补贴;难以区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目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基数。 上述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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