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如何区分

2022-05-02
实践中,涉及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区分界限的案件,主要有“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对于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1、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 2、对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应当认真分析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的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应定非法拘禁罪。 4、为索取债务绑架他人后,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它人索得债务后,又索取额外财物或以人质相挟提出其它不法要求的,行为人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个罪名。对行为人从一重处罚,按绑架罪定罪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