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是应当回来的时间,却没有回来.没有音讯,就具备报警的条件,也就是说,发现失踪后即可报案。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
检察院不能连续审理48小时,这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和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大和复杂,需要拘留、逮捕、传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在人口失踪满48小时就可以到当地派说明情况,民警会帮助寻找走失人员。一、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二、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第一百六十六条【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194、195条)
公民向公安局报案。如果警察说可以立案,直接做受案登记表,给公民发收据,证明已经立案。如果不给公民发立案收据,有两种可能:1。立案,没有收据,或者公民没有收据。2、没有立案。立案详情:一是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其他人);第二,只有刑事案件才能立案侦查,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一般只留下案件记录。第三,不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不收费。第四,当案件调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调查审理时,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快速审查备案材料的审查处理条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26人已浏览
1,36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