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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满12分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交通管理部...
驾驶人在收到交警出具的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没有缴纳罚款的,每天将按照罚款的3%加处罚款。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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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被吊销。只能去驾校报名重考,如果吊销时间在两年以内,还可以回车管所考试来恢复。
1、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然后在20天内重考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会被清除,然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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