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那么新单位同时接受员工,但是因为劳动关系的主题发生改变,单位应该和员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以此员工不愿意更改内容,那么单...
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放心,劳动合同变更书内容是由原劳动合同派生出的,是双方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如果用人单位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等等,可能会变更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得知: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3、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3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