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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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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女方离婚要注意的问题也有不少,那么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3.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4.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5.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6.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7.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8.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9.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具体适用本条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军人一方不同意。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非军人进行说服工作,劝其珍惜军属的荣誉,教育双方改善夫妻关系。结果,非军人一方放弃离婚要求,双方达成和好协议。非军人撤诉后,人民法院制作调解笔录后存卷,诉讼活动结束。 2、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过调解,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并达成,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3、非军人提起诉讼后,非军人一方坚持不放弃离婚要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这体现了立法的精神。 4、非军人起诉离婚,经过调解,非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我国《》第33条规定了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起诉书写的时候应当注意的问题: 1、开头写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然后正文部分写明分割财产的有关事项和诉讼请求,然后附上相关证据。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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