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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生育子女当事人的罚款,不在于母子户口本上有几个人,也不在于孩子的户口是怎么按的,而在于你再婚后与老公的生育行为是否是合法的。换句话说,你没有违法生育子女,户口可以及时按上,计生部门也不会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据我所知,你或许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因为再生育是需要计生部门批准的,如果你当时未经计生部门生育了一个孩子(即2003年生育的那个孩子),计生部门还是会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只是“未经批准生育”,因此,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不会很多。
可以由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婚生子女可以正常办理户籍,不需要交罚款。社会抚养费主要针对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进行征收,就是所谓的罚款。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内容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因此孩子属于婚生子女,且没有违反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不属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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