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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2、累...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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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费有以下要求。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已经一年了。二、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中止劳动合同在内的使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被解雇,被解雇,被解雇的使用者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劳动者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者可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向受理公司失业保险业务的经营机构申请失业保险费。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标准是: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的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的累计支付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应领取的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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