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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四十条...
一般是在负责二审的当地中级法院而不是一审的县法院的审判庭进行审理。根据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普通民事案件(如离婚诉讼案件等)一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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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对上诉审理法院作了明确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县级的上一级法院就是市法院,你朋友上诉二审应当是市法院法官审理。 同时刑诉法对二审开庭地点并未有严格限定在本单位,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也就是说,市法院法官可以到一审县法院,占用县法院审判庭审理二审案件,你所说的二审在县法院进行并不代表县法院法官审理,当然,如果是县法院法官主审二审案件就是错误的了。
死缓判决由中级及以上的人民法院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死刑复核的合议庭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原审法院的表述是出现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具体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需要看原生效判决是哪级法院作出的。 即:如果生效判决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审法院即为一审法院;如果生效判决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原审法院即为二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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