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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知道其行为不应追究后立即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二)犯罪已经...
这句话是错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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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不追究刑事责任有案底吗,没有逮捕后案子没有进入后面阶段,最后又被撤销的话是没有案底的;但是如果是取保候审最后法院宣判免予刑事处罚就会有案底
1、轻伤调解后,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后只是可以从宽处理。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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