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由医院出具《首次签发登记表》; 2、带好填完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
由婴儿母亲向婴儿出生地妇幼保健站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领取时,除提供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婴儿的接生记录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填写表格和办理出生证明的说明如下:1、填写表格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以空项,其余项目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家长和母亲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以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的户口地址必须与户口本上(第一页)的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在你的孩子出生后20天内一定要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携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要婴儿父母写未婚证明),另需携带出院通知书。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件不规范,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果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理,需要写一份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证明。(婴儿父母只有一个人可以办理)。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出生证明补办手续是: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