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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把房地产转让,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呢?

2022-07-26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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