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
首先,如果您不续约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鉴于无法看到您的实际材料。以下回答也很难保证准确,只是提供一个思路。 解决方案: 如果想得到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没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自动离职的,属于合同自然终止,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作了离职申请的书面报告,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没有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