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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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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报到证也可以去办理落户的2、迁移证过期这个是你现在最主要也最没办法的事情3、学籍档案是在学校的建议几点,以前我也是这么办理的,我直接是把户籍迁移证丢了1、首先你要在学校户籍科开证明,证明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的户口确实之前放在这里。2、在学校当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的户口落在学校相对应地区的派出所(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将户籍落入学校管辖的派出所的)3、申请,申请要落回到原籍4、原籍处村委会的证明,可以的话盖上乡镇府的公章5、去县市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有专人负责学生户口问题)6、去派出所咨询需要哪些证明材料7、实在要是为难你,那你就直接在网上给市公安局局长写信或者打电话(我就这么做的,一直为难不肯落户),打完电话不到半小时派出所所长亲自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办理,因为上诉到市局,他们需要准备说明材料,这个很麻烦的
我是重庆去年(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签了在成都太升南路的一家私营公司,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到公司报到就与该公司解约了。不过当时学校已经把我的户口给迁出了,给了我一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明”,而不幸的是“户口迁移证”又被我弄丢了!现在我想在重庆这边把我的户口转回原籍,不过重庆这边不给予办理,理由是我的户口已经不在重庆学校这边的派出所了,而我手上又没有那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作”作为没有入户成都的凭证。事实上我的的确确又没有入户成都,于是需要成都太升路派出所给我出个未入户证明。上个星期我托朋友拿着我在重庆派出所开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到成都太升路派出所办理该“未入户证明”,不过他们不给予办理,要让我的原单位出个″档案未接收″的证明。然而我原单位(四川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力。于是到成都市人才市场,但是他们也不给我出“档案未接收证明”。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在成都的派出所出此“档案未入户证明”好让我的户口转回原籍?这其中还有其它什么程序没有? 1、“户口迁移证”你先作遗失登报;2、之后拿登报遗失证明要求原派出所补办;3、但之前要去与原派出所协商
1、如你所签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公司须负责将你的档案和户口迁过来,且时间约定明确,现已超过,你可以公司违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强制要求加班的行为违法,每天工作14小时更是严重违法,你可向所在地劳动部门举报,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注意收集你每天加班14小时的证据);3、保险的问题可能是你误解,因保险分个人帐户和集体帐户,个人帐户上是只有自己交的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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