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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
如果《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落户,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持《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迁入地的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2、本人写《申请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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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户口迁移证怎么办,应当首先请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依据遗失的户口迁移证底联,按照你指定的地点,为你重新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落户地派出所的同意,最好能够在落户地派出所先开出准迁入证明则更好),然后按照以下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简单地说,就是需要到迁出地的派出所找出原来迁入的“存根”,复印一份拿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并申请开一份没有入户的证明,然后拿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即可重新办理新的迁入证。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手续同户口准迁证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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