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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双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有无保管关系,若有则是物业公司有赔偿义务;若没有则物业公司则没有赔偿义务,与其不存在保管关系...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对停车场(所)非机动车辆丢失、损坏,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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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机动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发生车辆丢失或者毁损的,应按照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机动车辆服务管理的约定确定物业的赔偿责任;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没有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机动车辆服务管理协议的,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者毁损的,可以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其过错程度、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等因素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有的则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关键还是要看物业是否具有看管和注意的义务,有无过失,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业主与物管公司因车辆在小区内停放而发生的丢失或毁损纠纷是目前在社会上争议较大的一类纠纷。对于此类纠纷,应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分担责任。因此,物管公司对小区停车场内存放的车辆的保管义务,以及在此基础上,物管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就您所述情况,虽然合同上明确规定,业主被盗物业不承担责任。但是物业公司事实上是存在过错的。比如他们提供的监控设施损坏、保安没有夜班巡逻、没有外来人员登记、大门敞开等事实表明他们在安全保卫这方面是存在瑕疵的。因此,他们需要对您的损失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具体怎么判决,要看法院怎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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