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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产假期间工资和津贴的发放行为属于劳动法保护范畴,属于员工合法权益。...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如果公司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则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有生育保险机构来支付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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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故你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同时,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工资仍应照发,故公司又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对此可主张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可劳动仲裁。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视是否购买生育保险情况而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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