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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由哪个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有什么要求 按《征缴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确定由...
【1】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代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代缴单位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还有代为劳动者保存个人档案业务。【2】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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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第八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因此,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从1999年你到该单位上班之日起,为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局,全称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二级局。其主要职责是:及时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档案,完整、准确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数据,采集保管相关原始凭证;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的查询、核对,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业务;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健全业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比例8%,个人承担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个人承担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2%,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单位承担比例8%—12%,个人承担比例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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