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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优先承租对象主要是五类,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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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以下三类住房困难人员或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三、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其中,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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