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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收东西是违法的,没收学生的东西,应及时告知学生原因,并在一定条件下返还给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
没收这个词不是随便用的,老师肯定是没有没收权的。 但是,学校对在校生是有一定管理权的,比如说出于安全等考虑禁止用某些电器,在课堂禁止用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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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田小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您买的是国家房产,城市建筑应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南邻的行为违反的城市规范,您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建局反映。
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公民具有的两大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学生可以依据我国《教育法》寻求法律救济。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如果胜诉了可以要求老师照价或折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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