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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
可起诉解决,被告包括打人者学生、家长、学校。根据法律规定,责任一方必须进行赔偿。 对此可参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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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不伤大碍的让孩子自己处理,例如,被推一下,之后没再有什么别的伤害的,那就教育孩子以后那种人躲远些,不要理那种人。实在过分则骂,但最好不要打。除非正当防卫可以打。 2.若被打严重,或可能激发更大的伤害,则学校——对方家长——报警——法院+教育局看具体情况再做定夺。①一般是大于第1点而小于被打伤或对孩子心理伤害比较大找学校。 ②若打伤比较重或对孩子心理伤害很大则通过学校找其家长出来处理。若对方家长非常蛮横,则视情况可考虑报警。 ③若伤势严重,例如骨折什么的,则直接学校+对方家长+报警+做好法医等权威部门的伤情鉴定并做出权威报告,收集证据。若学校此时还推脱责任,则向学校上级部门,例如教育局状告学校。对于你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怎么办这个问题,若对方家长还蛮横且不承担责任,对方孩子没丝毫悔过,则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同时做好,为保护孩子健康而可能遇到的转学问题。
如果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两者同时赔付。如果不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只能申请意外险赔付。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种责任保险。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学生家长即与学校建立了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委托监护关系。因此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不论学校对在校学生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学校都应承担未尽监护之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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