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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和股份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商投资企...
企业收购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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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管理的一种形式,既具有经济意义,又具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企业的经营控制容易,原投资者失去了对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本质上是获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30股%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实质上是收购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答: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关于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增加、减少、转让注册资本,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原企业应该如何对员工补偿要根据具体操作情况而定: 1、如果外资收购企业后,将原企业的职工工龄与新成立的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则原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收购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的,则应按劳动者在原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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