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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是要交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交房通知的次月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原因很简单,物业公司从前期的时候就开始介入再到接管等等都已经开始了物业的服务工作,即使不住,物业公司的所有服务工作已经开始运行,同样的就必须得收取费用。但是有一点必须得说明白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规定,交房时所预收的管理费用最长应在3个月但是从另一个层面讲,其实预交的多少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因为只要房子在,就会产生物业管理费用。你预交的时间虽然长点,但是却可以为你省下很多时间,不是吗?如果楼主想少交管理费的话,这还必须得跟物业公司协调下,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很少。
一般实践中,房地产服务费以月为单位支付,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到房间的下个月开始支付房地产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管理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很常见的,那么什么时候开始收取物业费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房物业实际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物业服务费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实际交付后由买受人支付。一般来说,物业服务费是按月支付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服务费通常从购房者实际收到房屋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此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有权实际占有和使用房屋,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因某种原因没有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不享受或者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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