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及户口都在买卖协议的卖方一栏签字,才较为保险,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种种麻烦。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关于每笔房款的支付,卖家收款对应的各项义务应明确,可操作,另外,关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应规定明确。合同中不妨加入关于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且明确约定,即使合同无效,该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尽量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这样,一来卖家的违约成本会上升,可能会有更大的威慑力,尽量避免其违约;二来如果诉至法院,法院相对便于作出对买家有利的判决。 (三)另外,对于税费的承担也应考虑周全。漫长的交易过户等待期,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费政策可能调整,双方应约定好,如果出现新的税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避免过户时又因为税费的承担主体争执不休而导致交易中止。
这里的解答很多,但本人还是想根据你介绍的事实,提出以下不同的分析意见和建议,供你参考: 第一,邻居与原房主的协议、你与邻居的协议都是有效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有过公证,而是因为该宗土地已经转成建设用地了,因而该房屋是可以转让的。 第二,你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原房主为了获得拆迁利益,不仅不会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而且还不承认两个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这样你的买房协议虽然有效,但由于没有原房主的配合,买到的房产却无法登记到你的名下。因此,你要想办法拿出一些材料来,让房产登记部门见到材料后,不得不把房屋所有权登记到你的名下。 第三,根据上面的分析,提出如下建议:首先,要积极应诉,以达到法院判决认定那两个房屋买卖协议有效的目的。 其次,你应反诉,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你。 这两个诉:一个本诉,一个反诉,正常情况下,胜诉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一旦两个诉最终你都胜诉了,那么,你就可以持生效判决(内有确认房屋所有权属于你的内容)要求房屋登记部门把房屋登记到你的名下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