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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请自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最低工资如何领取,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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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补给差额部分,并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你弟弟与企业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无效的,他有权要求企业补发低于工资标准的那部分工资,并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要注意,这里所指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都被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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