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农业户口转移农业户口(非转移农业户口)的转移条件:1。因大中专和技工学校而农业转移,毕业后无工作安排返回原籍的毕业生;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
1.土地确权和农村户口有很大的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4、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6、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7、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⑺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据此对照上列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已不能再申请建房,故无法购买村民房屋;第二种情况能不能购买村民房屋,则取决于其所占用的宅基地是否超标;第三种情况应属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故可以购买村民房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2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