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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已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就是非法同居,所以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违法吗,事实上,法律上也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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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 此外,非法同居是否就等同于非婚同居呢?很显然不是的。非婚同居的外延比较大,指的是没有结婚登记就同居了。因此,非法同居只是非婚同居的一种情况。
对于非夫妻关系同居是否合法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并无配偶,并且同居行为是双方合意的,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二、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故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与对方同居是违法的。
受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老百姓长期认为,如果男女双方未经“明媒正娶”就公开居住在一起,长期被看作是不道德甚至是伤风败俗的行为。而在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之前,我国司法领域也长期坚持这种观点。其代表有: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即1994年2月1日),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观点越来越遭到各方的质疑。首先,非法同居,是指不合法的男女同居行为。《婚姻法》并未明文规定禁止婚前同居行为,仅凭司法解释认定非婚同居都为非法同居是不符合法理的。其次,新《婚姻法》颁布以前,司法解释以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作为判断非婚同居行为法律性质的依据,仅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做出规定,却不规定有配偶且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这样只会为姘居、“包二奶”等真正的“非法”同居行为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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