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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2、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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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劳动仲裁委员会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政府部门要求劳动者放弃六个月的社保无法律依据。你们可以要求该政府部门出具免除劳动者六个月社保费用的法律依据,不能提供合法依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时间最长时限是60日,超过了这个时限则属于程序不当或违法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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