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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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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一房二卖; 4、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后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不同。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的,如下: 1、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3、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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