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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部门签发的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
报销费用的比例如下:(一)生育保险参满12个月,已办理生育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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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您具体情况判断,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了解具体的案情以便争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以免重判,以免遭遇刑讯逼供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陈述。
南京生育保险参保者零星报销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二、经办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三、办理要点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方可按定额零星报销处理。四、经办表单《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五、申请材料1、结婚证原件。2、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的,另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六、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七、受理时间每月1至10日
1、怀孕辞职后是个人不能续生育险的,只能找新的单位帮忙缴纳的,不然是无法使用生育保险的。 2、因为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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