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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规定,当事人就总价合同计量发生争议的,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鉴定,没有约定的,仅就工程变更部分进...
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内容 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对送鉴材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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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相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共同委托的鉴定人已经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了鉴定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不予允许。
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资料的提供就至为关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工程价款可分为四部分:一是直接费,即直接成本,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其中,定额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构使用费三部分。二是间接费,即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三是利润,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四是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筑税、教育费附加三种。工程造价构成的复杂性,使得作为鉴定依据的施工资料更加繁杂,加之施工过程中签单的不规范,个别案件甚至出现了上千份施工资料、数百个争议问题的情况。
工程造价鉴定的收费标准,由于标准是各省发改委和司法厅下发的,故各省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依照河南为例:收费是阶段收费,一百万(含)鉴定造价金额的1.2%。100-500万收1%。500万以上收0.8%。但可以浮动,但不得高于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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