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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有哪些分类如下: 张倩雯律师 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 来源:发表时间:2012年08月09日浏览:297次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学理上...
传来证据的特征是: 1、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2、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证据法》第七条,本法所称证据,是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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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它不包括实物证据。
传来证据有哪些分类如下: 张倩雯律师 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 来源:发表时间:2012年08月09日浏览:297次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学理上的分类,研究的出发点就在于能够为司法实践中的证据运用提供理论支持。尽管立法上很少对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作单独规定,还是有必要了解、研究诉讼证明中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情况及其原理或技术。由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特殊情况,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讨论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规则)和证明力问题。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是考虑到这种证据分类在于揭示各种不同证据的可靠性问题。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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